閱讀量:10498 發表時間:2023-04-03
(三)灸法的應用
灸法之應用《中國針灸學》云:“不論何種灸法,當應用于臨床時,醫者必須先有一番詳細診察,如性別、年齡、體質、疾病輕重及受灸之有無經驗等,然后定灸炷之大小、軟硬、壯數,予以適度之刺激,則不使太過,亦不致不及。若太過失度,不但不能奏效,疾病亦或惡化。”說明施灸艾炷的大小、壯數的多少,可根據疾病的性質病情的輕重、體質的強弱、年齡的大小及施灸部位的不同,全面考慮。各適其宜,恰到好處,達到無太過與不及。
1.一般情況少則1~3壯,多則數十壯乃至數百壯(每次施灸累計總和數)。前3日每日灸1次,以后每隔2~3.日灸1次。
2.疾病之久暫,急性病每日可灸2或3次,慢性病每隔3、5、7日灸1次亦可,保健灸每月可灸3或4次,終身使用,獲益匪淺。
3.體質之強弱凡青壯年、初病體質者,所用艾炷宜大,壯數宜多;老人及久病體弱者,所用艾炷宜小,壯數宜少;小兒與衰弱者,炷如雀糞,10歲前后之小兒,以5~10壯為度;大人灸炷如米以5~10壯為度。灸5或7穴為適當,否則灸炷過多,反今發生疲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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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艾(積善余慶.積惡余殃):
4.男女之別 男子灸炷之壯數,可以稍多,普通男子勝任力較女子為大,故女子之壯數宜稍少。
5.肥瘦之不同 肥人脂肪較多,肌厚膚雍,不易傳熱,感艾氣不足,壯炷宜較瘦者為多,炷大如米粒。
6.施灸部位之不同 在肌肉豐厚的腰背、臀腹、臂等處,宜大炷多灸;在肌肉淺薄的頭面、頸項、四肢末端宜小炷少灸。
7.敏感性者與遲鈍性者 對于感受性之敏感者,當灸炷燃至中途時,即移去之,重更1枚,待接近皮膚即去之,反復更換,至著膚為止。灸小兒亦須如此。遲鈍性者,炷宜稍大。
8.施灸經驗之有無 未接受過施灸之病人,初起亦宜小炷,壯數亦宜少,以后逐日增加。
9.癥狀情況 凡病屬亢進性疾病(如疼痛、痙攣、搐搦等)炷宜稍大,壯數宜多。虛弱癥狀、功能減退、麻痹不仁、痿弛無力,宜小炷而壯多。
10.勞動不同 體力勞動者比腦力勞動者,艾炷宜大,壯數宜多。
11.營養不良者 所用艾炷宜小,壯數適中,大炷則絕對禁忌之。
12.灸法不同 凡直接著膚灸者,一般以麥粒大小艾炷為宜,每穴灸5~7壯,小兒3~5壯,每次灸3~5穴。但急救時,可不計壯數,直到陽回脈起為止。
13.病情不同 在施灸時,應結合病情,對沉寒痼冷,元氣將脫等證,宜大炷多灸;對外感風寒則宜小炷,不宜重灸,否則可致火邪內郁而產生不良后果。
總之,灸炷大小、壯數多少,須視疾病之種類、病情之輕重、病程之久暫與病者之體質等具體情況而變通之,不必拘泥。
(四)灸刺激強度與補瀉手法
病有輕重,體有強弱,人有大小,故灸刺激之強度,應視病者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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